内蒙古出台恶意索赔行为认定标准 首批424个电话号码被监管
转自:草原云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聚焦整治牟利性职业索赔乱象,护航营商环境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恶意索赔行为认定标准与恶意索赔异常名录(第一批)》,首批424个电话号码被纳入监管,以跨部门联动机制筑牢市场诚信底线。
近年来,一些人员假借“打假”“维权”“反欺诈”名义实施牟利行为,职业索赔逐步呈现团伙化、产业化发展态势。相关人员滥用投诉举报渠道,大量挤占行政司法公共资源,严重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造成不良影响。
2023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确定内蒙古为规范应对职业举报行为试点地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规范职业索赔、职业举报各项工作,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等多地先后出台规制恶意索赔的规范性文件。2025年4月,内蒙古七部门联合印发专项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法依规处置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划定政策边界、提供工作遵循。
此次正式发布的恶意索赔行为认定标准,明确了多项量化判定依据,将购买商品数量明显超出日常合理消费需求、一年内向行政机关投诉举报15次以上、一年内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30次以上等情形,作为综合认定恶意索赔行为的核心标尺。依托统一认定标准,内蒙古建立了全区统一的“恶意索赔异常名录”,首批纳入424个电话号码,涉及相关人员463名,人均在全国12315平台发起的投诉举报量达1195件。从举报领域分布来看,80%以上的投诉举报集中在食品类,重点涉及肉干制品、米面制品、乳制品等民生品类,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超过保质期、标签标注不规范、虚假宣传等方面。
按照工作部署,内蒙古将推动恶意索赔异常名录信息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深度共享,探索建立跨部门智能预警机制,加快构建“数据共享、智能预警、信用联动、源头防控、联合惩戒”的全链条治理闭环,持续整治恶意索赔乱象,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助力内蒙古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李国萍